赃款产生的孳息司法解释-王梓豪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刑事辩护

赃款产生的孳息,无论是天然孳息还是法定孳息,均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返还被害人,这是基于法律对违法所得及其延伸收益的否定性评价和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 明确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包括赃款及其孳息,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这一条款为赃款及其孳息的处理提供了基本原则。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 第13条第2款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投资或置业所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人民法院应予追缴。
    • 第13条第3款规定,若涉案财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投资或置业,对应份额及其收益也应予追缴。这些规定进一步细化了赃款及其孳息的追缴范围。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18条强调,贪污贿赂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确保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得到及时返还。虽然未直接提及“孳息”二字,但根据上下文理解,违法所得产生的孳息显然在追缴范围内。
  4.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9条规定了诈骗财物及其孳息的权属明确时应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时按比例发还的原则,体现了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孳息的界定与处理原则

  • 界定:

    • 孳息在法律上分为天然孳息(如自然增长物)和法定孳息(如利息、股息、租金等)。对于赃款而言,主要涉及的是法定孳息。
  • 处理原则:

    1. 全面追缴:赃款产生的孳息具有非法属性,应随赃款一并追缴,上缴国库,不让犯罪分子从犯罪行为中获益。
    2. 返还被害人:在特定情况下,如诈骗案件中,若权属明确,孳息应直接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时,则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总额的比例发还。
    3. 区分善意与恶意取得:
      • 若第三人在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的情况下取得孳息,可构成善意取得,一般可保留所有权,但司法机关会继续追究犯罪分子的责任。
      • 若第三人明知孳息来源于赃款仍予接受,则属恶意取得,该孳息应予追缴,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体处理流程

  1. 查封、扣押、冻结:

    • 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可对赃款及其孳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转移或隐匿。
  2. 随案移送:

    • 制作清单并随案移送至人民法院,以供核查和处理。
  3. 判决处理:

    • 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追缴的赃款及其孳息的金额、名称、数量等,并载明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的相关情况。
  4. 执行与上缴:

    • 判决生效后,有关机关根据判决对赃款及其孳息进行处理,确保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四、注意事项

  • 保护被害人权益:

    • 及时返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及其孳息,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 区分合法财产与赃款:

    • 在处理赃款及其孳息时,必须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与赃款及其孳息,避免不当侵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遵循法定程序:

    • 整个处理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处理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总结来说,赃款产生的孳息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返还被害人,这是法律对违法所得及其延伸收益的否定性评价和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处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您在处理相关案件时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