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耕撂荒如何认定-王奇兵律师|法行宝
2026-07-26 拆迁安置

弃耕撂荒的认定主要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下是对弃耕撂荒认定的详细解释:

一、法律法规依据

  1.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 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 对于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若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或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 若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需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若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则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
    • 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个人若连续2年弃耕抛荒,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
  3. 《土地承包法》第六十四条:

    • 土地经营权人若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且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 土地经营权人需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二、政策规定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 根据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相关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财农办〔2021〕11号)等,明确规定了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形,其中包括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对抛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2. 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通知:

    • 如《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用途管制的相关规定。
    • 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以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导向,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

三、弃耕撂荒的认定标准

  • 时间标准:通常连续弃耕抛荒达到一定年限(如一年或两年)即可认定为弃耕撂荒。
  • 状态标准:耕地处于闲置、荒芜状态,未进行任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 证据标准: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耕地的弃耕撂荒状态,如现场勘查记录、卫星遥感影像、村民或村委会的证明等。

四、处理措施

  • 对于认定的弃耕撂荒耕地,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如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取消补贴资格等。
  • 同时,鼓励和支持农民复耕复种,提高耕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综上所述,弃耕撂荒的认定主要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通过时间标准、状态标准和证据标准来综合判断。对于认定的弃耕撂荒耕地,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