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书上诉期限10日怎么计算-邝安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25 行政纠纷

裁定书的上诉期限10日,是从收到裁定书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具体分析如下:

  1. 计算起点:上诉期限的起算点为“收到裁定书之日”。这里的“收到”通常指的是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实际签收裁定书之日。如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则以邮戳记载的日期或签收日期为准(以先到者为准);如果公告送达,则以公告期满后的次日为收到之日。

  2. 计算方式:从收到裁定书的次日开始计算10日,这10日为连续的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或周末,则上诉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例如,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是周六,则上诉期顺延至下周一。

  3. 特殊情况: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诉期限,可以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建议:

  • 及时签收:收到裁定书后,应及时签收并妥善保管,避免因丢失或延误导致上诉期限计算错误。
  • 注意期限:在收到裁定书后,应立即计算上诉期限,并确保在期限内提交上诉状。
  • 咨询律师:如果对上诉期限的计算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准备上诉状,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