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怎么办-严长俊律师|法行宝
2026-07-21 劳动纠纷

若对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再次鉴定

    •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 操作流程: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原鉴定结论及相关证据材料。再次鉴定申请应明确指出对原鉴定结论的异议点及理由。
  2. 申请复查鉴定(针对特定情形)

    • 适用情形:若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操作流程: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伤残情况变化的具体表现及依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复查鉴定申请。
  3.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若认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结论明显不当,且无法通过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解决争议,可以考虑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需注意,此途径通常针对鉴定程序或鉴定机构的违法行为,而非直接针对鉴定结论的科学性或准确性。
    • 操作建议:在采取法律途径前,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和胜诉率,再决定是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综合建议:在提出异议前,建议先仔细研究原鉴定结论,明确异议点及理由,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