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赔偿金一般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不足部分或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人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因此,伤残赔偿金通常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限额内优先赔付。
肇事者的赔付责任
若保险赔偿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例如保险限额较低、未投保商业险或存在免赔情形),剩余部分由肇事者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若肇事者负全责且保险赔付后仍有缺口,则需自行补足;若双方均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分担。
特殊情形
建议:若您涉及此类纠纷,可先整理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合同、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明确赔偿主体及金额。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流程和证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