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罗艺允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经济纠纷

关于虚开发票的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且较为复杂的问题。我将从开票方和受票方两个角度,结合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为您详细解析。

一、开票方的法律责任

  1. 行政责任:

    • 开票方如果为他人或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将面临税务行政处罚。这通常包括罚款,罚款的金额根据虚开的金额和情节严重程度而定。例如,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能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超过1万元的,则可能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2. 刑事责任:

    • 如果虚开发票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开票方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更重,可能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甚至可能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 对于虚开普通发票且情节严重的,同样会受到刑事处罚,包括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单位犯罪,单位将被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二、受票方的法律责任

  1. 明知故犯的情况:

    • 如果受票方明知是虚开的发票而接受,这样的发票不能作为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税务处理。受票方可能需要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如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受票方还可能构成虚开发票罪的共犯,承担刑事责任。
  2. 善意取得的情况:

    • 若受票方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即善意取得虚开发票,则不以偷税或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受票方应按规定补缴已抵扣的进项税款或不予出口退税。如果受票方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发票或证明销售方已被查处,可准予抵扣进项税额或出口退税。

三、其他影响

除了上述行政和刑事责任外,接受虚开发票还可能对个人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包括被开除、解聘、列入黑名单以及限制从业资格等。

四、总结与建议

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开票方还是受票方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我建议您和所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防范因虚开发票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在收到发票时,应仔细核对发票信息,确保发票的合法有效,避免接受任何形式的虚开发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