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前探亲假的规定,主要依据的是针对特定职工群体(如归侨、侨眷职工)的相关政策。以下是根据这些政策整理的关于退休前探亲假的详细规定:
一、探亲对象
探亲假主要适用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配偶或父母的情况。
二、探亲假期规定
出境探望配偶:
- 4年以上(含4年)一次的,给假半年;
- 不足4年的,每年给假一个月。
出境探望父母:
-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
- 4年以上(含4年)给假4个月;
- 3年给假70天;
- 2年给假45天;
- 1年给假20天。
-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
特殊情况:
- 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10年以上,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出境,也没有在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配偶或父母,可给假半年(针对第一次出境探亲)。
- 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假30天;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20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4年给假20天。
- 若归侨、侨眷职工既不能出国探亲,其配偶或父母又不能回国会亲,可改探国内的抚养人、配偶的父母或改为会见国外回来会亲的同胞兄弟姐妹。未婚者每年给假20天,已婚者每4年给假20天。
三、探亲假计算与路费
探亲假计算:
- 与亲人团聚的时间包括了公休假和法定假,并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探亲路费:
- 出境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可报销境内段(从工作单位到出境口岸)的往返路费;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其境内段往返路费在本人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 境外路费自理;
- 国内会亲的路费,按职工所在地至第一次见面地点的路程计算。
四、工资待遇与医疗费
工资待遇:
医疗费:
五、假期延长
- 探亲假期一般不得续假。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应申请事假,经批准的事假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这些规定主要针对归侨、侨眷职工,对于其他职工群体,探亲假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单位性质及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不是归侨、侨眷职工,或者想了解更具体的、针对您所在单位或地区的探亲假政策,建议您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