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贿赂罪典型案例-陈雅斌律师|法行宝
2026-07-14 刑事辩护

斡旋贿赂罪,现一般称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其典型案例通常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的分析,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

典型案例一: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受贿案

案情概述: 某市市长李某的妻子王某,利用李某的职务便利,为某企业老板张某在项目审批、土地划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张某给予的财物,共计数百万元。

法律分析:

  1. 主体要件:王某作为市长李某的妻子,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
  2. 行为要件:王某通过李某的职务便利,为张某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张某的财物,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要件。
  3. 主观要件:王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然故意为之,具有受贿的故意。

法律后果: 王某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典型案例二:关系密切人受贿案

案情概述: 某国企高管赵某的朋友刘某,与赵某关系密切。刘某利用赵某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某供应商在业务承接、款项支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物。

法律分析:

  1. 主体要件:刘某作为赵某的朋友,虽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但与赵某关系密切,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要件中“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2. 行为要件:刘某利用赵某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符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行为要件。
  3. 主观要件:刘某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然故意为之,具有受贿的故意。

法律后果: 刘某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

法律解释与建议

  1. 法律解释: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项罪名,旨在打击那些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
    • 该罪名的主体不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本身,还包括其近亲属和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2. 法律建议:

    •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关系密切人来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谋取私利。
    • 对于企业或个人来说,在寻求政府或国企的帮助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不得向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关系密切人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 如果发现有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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