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耕地被别人耕种如何确权-刘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13 房产纠纷

弃耕地被别人耕种的确权问题,需分情况讨论,核心结论如下:

  1. 若弃耕地承包权仍在原承包人名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民法典》物权编,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即使土地被弃耕,只要承包合同未解除、未被村集体收回,原承包人仍享有法定权利。此时:

    • 确权依据:以原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准,他人耕种行为不改变权属归属;
    • 处理方式:原承包人可要求实际耕种人返还土地,若对方拒绝,可通过村委会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排除妨害、返还土地。
  2. 若弃耕地已被村集体依法收回并重新发包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承包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集体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土地并重新发包。此时:

    • 确权依据:以村集体与新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为准,新承包人取得合法经营权;
    • 原承包人权利:若对村集体收回行为有异议(如未履行法定程序),可向乡镇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确认收回行为无效,但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3. 若弃耕地存在权属争议(如原承包人死亡、家庭分户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此时:

    • 确权程序:需先向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申请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对调处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 关键证据:提供原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弃耕前耕种证明、村集体会议记录等材料,证明自身权属主张。

实务建议:

  • 确权前务必核查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及村集体台账,明确权属状态;
  • 若土地被他人耕种,优先通过协商或村委会调解解决,降低维权成本;
  • 涉及行政程序或诉讼时,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书,提高成功率。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弃耕时间、村集体处理程序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证据材料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