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撤诉诉讼费如何收取-马建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11 行政纠纷

案件撤诉时,诉讼费一般由原告承担,但具体退费规则需根据撤诉时间节点及法院规定确定。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撤诉时间节点对诉讼费的影响

    • 立案后、开庭前撤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法院应退还原告已预交的50%诉讼费。例如,原告预交1万元诉讼费,撤诉后可退还5000元。
    • 开庭后撤诉:法院可能根据案件审理进度,酌情退还部分费用(通常低于50%),甚至不予退还。例如,若案件已进入辩论阶段,法院可能认为原告已实际使用司法资源,仅退还20%-30%。
  2. 特殊情形下的费用承担

    • 被告反诉或提出独立请求:若被告已提出反诉或第三人提出独立请求,原告撤诉不影响反诉或独立请求的审理,反诉部分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原诉部分的费用仍按上述规则处理。
    • 调解或和解撤诉:若双方在撤诉前达成调解或和解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诉讼费承担方式(如由被告承担全部费用),法院可能根据协议内容调整退费比例,但需以书面协议为前提。
  3. 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

    • 提交撤诉申请:原告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并注明“同意承担本案诉讼费”或类似表述(否则可能影响退费)。
    • 法院审核与退费:法院审核通过后,会出具《诉讼费退费通知书》,原告凭通知书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退费周期通常为15-30个工作日,具体以法院效率为准。
    • 逾期未退费处理:若法院未主动退费,原告可在撤诉裁定生效后6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退费(需提供退费通知书、缴费凭证等材料)。

建议:若您计划撤诉,可先与承办法官沟通退费比例,并在撤诉申请中明确费用承担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