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财产保全还要交保险费吗-黎峰律师|法行宝
2026-07-10 经济纠纷

打官司申请财产保全时,是否需要交保险费取决于保全方式,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提供担保物(如房产、存款等)作为保全担保
    若申请人以自有财产(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或第三方财产作为担保,无需额外支付保险费,但需承担担保物的评估、登记等费用(如房产抵押需支付评估费、登记费)。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条,申请人可提供“等值且便于执行的财产”作为担保,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准许保全。

  2. 通过保险公司出具保函作为保全担保
    若申请人选择向保险公司投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需支付保险费(费用通常为保全金额的0.1%-1%,具体由保险公司根据案件风险评估确定)。
    操作流程:申请人向保险公司提交保全申请材料,保险公司审核后出具保函并收取保费,法院凭保函直接裁定保全。
    优势:无需实际冻结自有财产,避免资金占用或财产处置风险。

补充说明:

  • 保险费非法定费用,但实践中因担保物评估、处置成本较高,多数申请人选择通过保险公司担保。
  • 若保全错误导致被申请人损失,保险公司需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申请人无需自行赔偿(但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如有具体案件需评估保全成本或风险,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案件细节提供更精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