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增值税发票什么罪-李松律师|法行宝
2026-07-10 经济纠纷

买卖增值税发票可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具体取决于行为模式和情节严重程度。以下是详细分析: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若行为人通过虚构交易、虚开金额等方式为他人或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可能触犯《刑法》第205条。此罪的核心在于“虚开”行为,无论是否实际造成税款损失,只要虚开税款数额较大(如1万元以上)或情节严重(如多次虚开),即构成犯罪。量刑分为三档:

    • 虚开税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 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若行为人将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如倒卖空白发票),可能触犯《刑法》第207条。此罪的成立需满足“非法出售”行为,且发票数量或面额达到一定标准(如25份以上或面额10万元以上)。量刑分为两档:

    • 一般情节: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 数量巨大或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若行为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从他人处购入空白发票),可能触犯《刑法》第208条。此罪的成立需满足“非法购买”行为,且发票数量或面额达到一定标准(如25份以上或面额10万元以上)。量刑为:

    • 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若购买后用于虚开等犯罪,则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重罪处罚。

实务提示:

  • 增值税发票的买卖行为往往与虚开、骗税等犯罪交织,司法机关会综合行为目的、发票流向、税款损失等因素认定罪名。
  • 即使未实际造成税款损失,只要行为符合上述罪名构成要件,仍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若涉及此类问题,建议立即停止行为并主动向税务机关或公安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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