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外公是否是监护人”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们自孩子出生之日起就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正常情况下,这种法定的监护职责会一直延续到子女成年后终止。
然而,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在这种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也就是说,如果外公具备监护能力,并且符合相关条件,他是有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
除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之外,如果他们也无法担任监护人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接下来会考虑由兄、姐来担任监护人。如果兄、姐也无法担任或者没有监护能力,那么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在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后,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存在多个具有监护资格的人都愿意担任监护人,或者应当担任监护人的人认为自己不适合担任或认为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更适合担任,那么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认监护人,或者通过协商、监护争议解决程序等方式来确定最终的监护人。
因此,外公在特定情况下是有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但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程序。如果您对此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需要具体的法律帮助,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