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价合同 合同没约定施工安全措施费 结算要计取吗-李佳丽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合同纠纷

结论:在单价合同未约定施工安全措施费的情况下,结算时是否计取该费用,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包括合同解释、行业惯例、实际发生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角度。以下为详细分析:

  1. 合同解释角度:

    • 首先,应仔细审查合同文本,特别是关于费用计取、工程变更、额外工作等条款,看是否有间接涉及施工安全措施费的内容。
    • 若合同中有模糊或可解释为包含施工安全措施费的条款,根据合同解释原则,可能倾向于认为该费用应计取。
  2. 行业惯例角度:

    • 施工安全措施费在建筑行业中通常被视为一项必要的费用,用于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 如果行业惯例或地方性规定中明确要求施工安全措施费应单独计取,且该惯例或规定在合同签订时已被双方所知晓或应被知晓,那么结算时可能应计取该费用。
  3. 实际发生情况角度:

    • 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了施工安全措施相关的费用,且这些费用是合理且必要的,那么根据公平原则,结算时可能应考虑计取这些费用。
    • 承包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费用的实际发生,如安全措施方案、费用支出凭证等。
  4. 法律规定角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建筑施工法规,施工安全是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方面,承包商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 如果因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导致事故或损失,承包商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这并不直接说明施工安全措施费应否在结算时计取,但提供了法律背景支持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 具体到费用计取问题,若合同无明确约定,且无法通过合同解释或行业惯例确定,则可能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条款,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裁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或仲裁机构可能会考虑实际发生的费用、双方的过错程度、公平原则等因素来决定是否计取施工安全措施费。

建议:

  • 对于承包商而言,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明确施工安全措施费的计取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
  • 若合同未约定且发生纠纷,承包商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的实际发生和必要性,以便在结算或诉讼中争取有利地位。
  • 对于发包方而言,同样应在合同中明确费用计取方式,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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