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员工被逼离职时,遣散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核心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属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若商场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行为,员工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
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商场通过威胁、胁迫等非法手段迫使员工离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员工可主张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计算方式:
若属于“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形
若商场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由双方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即工作年限 × 月工资)。
注意:若商场未主动提出协商,而是通过施压迫使员工“自愿”离职,可能仍属于“被迫解除”或“违法解除”,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
关键提醒: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商场具体行为、劳动合同条款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为您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