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买卖婚姻的钱能追讨回来吗-彭小波律师|法行宝
2026-07-09 婚姻家庭

跨国买卖婚姻涉及的钱款能否追讨回来,需分情况讨论,核心在于判断钱款性质及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具体分析如下:

  1. 若钱款属于“彩礼”性质,且婚姻因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2-1053条,若婚姻系因一方欺诈(如虚构身份、健康状况)、胁迫(如以生命安全威胁)而成立,受损害方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撤销后,根据《民法典》第157条,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若财产已无法返还(如已消费),应折价补偿。
    关键点:需证明婚姻存在可撤销情形(如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且钱款与婚姻直接相关(如转账备注“彩礼”)。

  2. 若钱款属于“买卖婚姻”的违法所得(如人口贩卖对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0条,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妇女、儿童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处5-10年有期徒刑;若涉及跨国犯罪,还可能触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此类钱款属于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第64条,应当依法追缴并返还被害人(或其家属)。
    关键点:需证明钱款与人口贩卖直接相关(如中间人证言、资金流向等),且被害人需主动报案并配合调查。

  3. 若钱款属于“赠与”性质,且婚姻合法有效
    若双方自愿结婚,且钱款系一方自愿赠与(如恋爱期间转账、购买礼物),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但若赠与附条件(如“以结婚为目的”),且婚姻未成立或已解除,根据《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应返还财产。
    关键点:需证明赠与附条件(如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且婚姻状态符合返还条件(如未登记结婚或已离婚)。

  4. 跨国因素对追讨的影响

    • 法律适用:需根据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如婚姻缔结地法、财产所在地法)。若中国法院管辖,通常适用中国法律;若涉及外国法律,需通过司法协助或国际条约(如《海牙公约》)解决。
    • 执行难度:若对方或财产在境外,需通过外国法院承认与执行中国判决,或直接在境外起诉。此过程可能涉及语言、文化、法律程序差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行动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婚姻登记证明等);
  2. 咨询律师评估案件性质(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纠纷);
  3. 若涉及刑事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若为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
  4. 考虑跨国因素,必要时委托境外律师协助执行。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钱款金额、婚姻状态、对方所在地等),可向我补充说明,以便更精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