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虚假诉讼及合同诈骗罪两项罪名有没有-孟翔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合同纠纷

虚假诉讼罪与合同诈骗罪是两项独立的罪名,它们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竞合。以下是对这两项罪名的详细解释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分析:

  1. 虚假诉讼罪:

    • 定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 构成要件:包括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例如,甲为帮助乙逃避债务,虚构借贷合同并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还款,即构成虚假诉讼。
  2. 合同诈骗罪(作为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

    • 定义: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进行处罚。
    • 构成要件: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例如,丙以虚假身份与丁签订买卖合同,骗取丁的货物后逃匿,即构成合同诈骗罪。
  3. 虚假诉讼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 行为特征:虚假诉讼主要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手段提起民事诉讼,干扰司法程序;而合同诈骗罪则通过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直接骗取他人财物。
    • 主观目的:虚假诉讼的目的多样,可能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声誉等,不一定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合同诈骗罪则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唯一目的。
    • 法律后果:虚假诉讼构成犯罪时,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论处;合同诈骗罪则依据《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罚。
  4. 虚假诉讼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竞合情况:

    •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提起虚假诉讼的过程中,同时实施了合同诈骗行为,且达到了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数额较大),则可能同时构成虚假诉讼罪和合同诈骗罪。在这种情况下,应依法按照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从一重罪论处,即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
    • 然而,如果虚假诉讼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如财产分割、债务免除等,而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虽然有欺骗行为但未达到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则仅构成虚假诉讼罪,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总结与建议:

  • 虚假诉讼罪与合同诈骗罪是两项独立的罪名,它们在构成要件、行为特征和法律后果上均存在显著差异。
  •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准确判断其是否构成虚假诉讼罪、合同诈骗罪或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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