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停止执行拘留 还能拘留吗-张秋实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在符合《拘留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拘留所可以停止执行拘留,且停止执行后,若相关情形消除,是否继续执行拘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一律继续拘留。

停止执行拘留的法定情形

根据《拘留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以下情形下,拘留所有权且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停止执行拘留:

  1.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

    • 若被拘留人被诊断患有需隔离治疗的精神病(如严重精神分裂症)或传染病(如新冠肺炎、肺结核等),继续拘留可能对其自身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也可能危及其他被拘留人员和拘留所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在此情况下,拘留所应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2. 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

    • 当被拘留人突发严重疾病,医疗评估显示病情发展可能随时危及生命时,出于人道主义和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考虑,拘留所应建议拘留决定机关停止执行拘留,以便其能及时获得更专业、充分的医疗救治。
  3. 生活不能自理:

    • 对于因身体原因生活无法自理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因无法提供长期且专业的照顾,故应建议停止执行拘留,以体现人道主义关怀。
  4. 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

    • 若被拘留人因病需外出治疗,且预计短期内无法康复,拘留所应建议停止执行拘留,以便其能专心接受治疗。
  5. 依法提出申诉、控告,且相关机关认为有必要停止执行:

    • 若被拘留人提出了合理的申诉或控告,并且经过审查,相关执法机关认为其申诉或控告有可能影响拘留决定的合法性或合理性,可以决定停止执行拘留。
  6. 不服拘留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并被决定或裁定停止执行:

    • 被拘留人对拘留决定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复议机关或法院作出了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或裁定,拘留所必须立即停止执行拘留。
  7. 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 出于对妇女和婴儿的保护,如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拘留所将停止执行拘留。
  8. 请假出所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家庭紧急事务等,被拘留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拘留所提出请假出所的申请。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并得到批准,拘留所将暂时停止执行拘留,允许被拘留人出所处理相关事务。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拘留被完全取消,处理完事务后仍需返回拘留所接受剩余的拘留处罚。

停止执行拘留后的处理

  • 情形消除后的处理:当停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如病情治愈、申诉控告得到妥善处理等),被拘留人是否继续执行原行政拘留决定,需依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而定。若原拘留决定仍合法有效,且被拘留人符合拘留条件,公安机关有权恢复执行拘留。但若存在其他法定或合理事由(如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等),也可能不再执行原拘留决定。

  • 释放手续:一旦决定停止执行拘留,拘留所将立即办理释放手续,确保被拘留人能够及时离开拘留所。

法律建议

  • 了解自身权益:被拘留人及其家属应了解《拘留所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中关于停止执行拘留的相关规定,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及时沟通:若被拘留人出现上述法定情形之一,应及时向拘留所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拘留所能够及时建议停止执行拘留。

  • 遵守法律程序:在申诉、控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