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兼职挂证取酬违反什么纪律规定-邢季硕律师|法行宝
2026-07-07 劳动纠纷

公职人员兼职挂证取酬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的纪律和法律规定,这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中。

首先,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的角度来看,第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了对于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违规兼职,或者虽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直至开除党籍等不同程度的处分。这一规定旨在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公正性,防止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其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角度来看,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行为。同时,第四十四条也指出,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的,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且严格禁止领取兼职报酬。这进一步强调了公务员不得兼职取酬的原则。

此外,对于违规兼职取酬的行为,还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处罚。该法第三十六条对违规兼职取酬行为设定了明确的处罚标准,包括警告、记过或记大过(一般情节);降级或撤职(情节较重);开除(情节严重)等。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兼职挂证取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纪律和法律规定,不仅破坏了公务员队伍的廉洁性和公正性,还可能干扰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因此,公职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廉洁自律,避免触碰法律红线。对于已经发生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的正当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