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做完伤残鉴定以后,如果是一二级的话,可以依法提出哪些赔偿”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详细解答:
一、一般赔偿项目
对于一二级伤残,您有权依法提出以下一般赔偿项目:
医疗费:包括因治疗伤残所产生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需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和相关病历、诊断证明来确定。
误工费: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时间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确定,若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计算则分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根据您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来计算,需以正式票据为凭。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
营养费:根据您的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的意见来确定。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90%来计算,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来计算,若您有特殊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二、工伤赔偿特定项目
若您的伤残是在工作中造成的,您还有权依法提出以下工伤赔偿特定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二级伤残职工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25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二级伤残职工可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本人工资85%的伤残津贴。若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生活护理费:根据您的生活自理能力,分为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支付。
三、赔偿责任划分与注意事项
希望以上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