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表明离职意向后多少天可以走”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当前的工作状态以及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会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
首先,如果您已经过了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您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样您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在您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后的三十天,您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离开了。当然,这三十天也是给用人单位足够的时间来寻找和培训接替您的人员。
其次,如果您还在试用期内,那么您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设定本身就是为了让双方有一个相互了解和适应的过程,所以在这个阶段,您离职的灵活性会相对大一些。
另外,我还想提醒您的是,即使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用人单位,但在离职前,您仍然需要完成手头的工作,并协助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这是作为职业人士的基本素养,也是对您之前工作的一种负责态度。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在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仍然阻止您离职,那么您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