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终审程序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一审与二审的衔接
单位对工伤认定不服,首先需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通常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单位必须履行判决内容。
二审的审理范围与结果
特殊情形:再审申请
若单位认为二审判决存在《行政诉讼法》第91条规定的情形(如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可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再审不停止原判决执行,且启动难度较高,需严格符合法定条件。
执行与救济
终审判决生效后,若单位仍不履行(如拒绝支付工伤待遇),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若认为执行行为违法,可提出执行异议,但不影响判决本身的终局性。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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