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和盗窃既遂的区别-张华建律师|法行宝
2026-07-06 刑事辩护

盗窃未遂和盗窃既遂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控制了所窃取的财物。这一区别不仅关乎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也影响着量刑的轻重。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详细解释这两者的区别。

一、定义及构成要件

  1. 盗窃既遂:

    • 定义:盗窃既遂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并已实际控制该财物。
    • 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秘密窃取行为及实际控制财物。例如,甲潜入乙家中,将乙的名贵手表藏入自己的背包中并离开现场,此时甲已实际控制了手表,构成盗窃既遂。
  2. 盗窃未遂:

    • 定义: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秘密窃取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控制财物。
    • 构成要件:同样包括非法占有目的、秘密窃取行为,以及未能实际控制财物的结果。例如,丙在商场试图偷取丁的钱包,但刚碰到钱包就被丁察觉并抓住,丙未能实际控制钱包,因此构成盗窃未遂。

二、判断标准

  1. 盗窃既遂的判断标准:

    • 主要依据“控制说”,即行为人能否对财物进行支配、管理,排除他人控制。这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如小件商品藏入怀中、口袋即为既遂;大型财物如汽车驶离原停放地一定距离也为既遂;无形财物如电力、煤气需实际取得或使用并致所有人失去控制为既遂;网络虚拟财物则以实际控制权转移为既遂标志。
  2. 盗窃未遂的判断标准:

    • 主要看行为人是否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当场抓获、逃跑时遗失赃物等)而未能实际控制财物。若行为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内在原因(如良心发现、害怕法律制裁)未能完成盗窃,则可能构成犯罪中止,而非未遂。

三、法律后果

  1. 盗窃既遂的法律后果:

    • 对于既遂犯,应根据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量刑标准进行定罪处罚。以我国《刑法》第264条为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2. 盗窃未遂的法律后果:

    • 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意味着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主观恶性等因素,在既遂犯的量刑基础上适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实际案例

  1. 盗窃既遂案例:

    • 戊潜入办公室偷走现金5000元并逃离现场,此时戊已实际控制了现金,构成盗窃罪既遂。
  2. 盗窃未遂案例:

    • 己在公交车上扒窃钱包时被乘客发现并扭送公安机关,此时己尚未实际控制钱包,构成盗窃罪未遂。

五、特殊情形

  •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还需考虑被盗财物的性质(如一般财物、大型财物、无形财物、网络虚拟财物)、犯罪场景及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例如,对于无形财物和网络虚拟财物的盗窃,也需根据实际控制情况来判断既遂与否。

综上所述,盗窃未遂和盗窃既遂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实际控制了所窃取的财物。这一区别不仅关乎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也影响着量刑的轻重。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准确判断盗窃行为是否既遂或未遂。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