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工职工的定义,这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并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来明确。
具体来说,农民工职工通常指的是那些户籍在农村,但在乡镇以内从事非农产业,或者在乡镇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这个定义主要涵盖了两种情况:
“离土不离乡”的本地农民工:
“离乡不离土”和“离乡又离土”的外出农民工:
综合以上两点,我们可以得出农民工职工的基本定义:他们是一群户籍在农村,但主要在乡镇以内或乡镇以外从事非农产业(或部分从事农业但离开户籍地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这个定义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理解和统计农民工这一群体,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础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