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外嫁女的孩子户口迁到娘家村里让签放弃待遇合法吗”,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村民的自治权是在法律框架内行使的,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外嫁女及其子女的村民待遇问题,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原则。
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一些村规民约在过去确实存在针对外嫁女及其子女的不合理规定,如“空挂户口协议”、“不享受村民待遇”等,这些规定违背了法律对于平等权益的保障,特别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检察监督,这些不合法的村规民约已经得到了更改。
具体来说,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这意味着,外嫁女及其子女在户口迁到娘家村里后,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而不应被要求签订放弃待遇的协议。
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被要求签订放弃待遇协议的情况,可以依法向当地政府部门、妇联等组织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法律途径和维权方法。
综上所述,外嫁女的孩子户口迁到娘家村里被要求签放弃待遇是不合法的。村民自治权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妇女及其子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平等保障。如遇类似问题,应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