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刮擦责任方要责任复核是叫行政复议吗-金群霞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交通事故
  1. 结论:车辆刮擦责任方要责任复核,不是叫行政复议,而是应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详细分析:

    • 复核申请的背景与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诉讼中认定损害赔偿的重要依据,但它本身并非行政行为。因此,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可以申请复核。

    • 复核申请的准备:

      • 确定复核机关:复核机关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准备材料:包括复核申请书(需详细说明申请复核的理由和请求,如事故认定中的事实错误、法规适用错误等)、个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
    • 复核申请的提交:

      • 提交方式: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现场提交需直接前往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办公地点提交申请材料,并获取接收凭证;邮寄提交则需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等可靠邮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并保留邮寄凭证。
      • 提交期限: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复核申请的审核与处理:

      • 受理与否: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超过申请期限等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具体复核:若予以受理,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进行审查。
      • 复核结果:维持原认定或责令重新认定。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将维持原认定;若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错误或不公正等问题,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将重新认定的结果送达各方当事人。
    • 复核申请的特殊情形: 下列情形下,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3. 建议与注意事项:

    • 在申请复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时间规定,积极配合复议机关的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复核申请只能提出一次,因此需充分准备并谨慎提交。在撰写复核申请书时,应详细、清晰地阐述申请复核的理由和请求,以便复议机关能够准确理解并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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