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亲友谋取利益算不算受贿-田自能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刑事辩护

为亲友谋取利益是否构成受贿,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构成受贿罪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这里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也不要求谋取的利益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只要行为人收受了他人财物,并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1. 直接收受财物并谋取利益: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直接收受了亲友的财物,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了利益,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受贿罪。例如,某官员收受了亲友的巨额贿赂,并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亲友在项目审批、工程承包等方面提供便利,这就构成了受贿罪。

  2. 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并谋取利益: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意见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的,以受贿论处。这里的特定关系人,包括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亲友(特定关系人)收受了财物,并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或亲友所代表的请托人)谋取了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也构成了受贿罪。

二、不构成受贿罪的情况

  1. 未收受财物或未利用职务便利:如果国家工作人员虽然为亲友谋取了利益,但并未收受亲友的财物,或者并未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而是基于亲情、友情等私人关系为亲友提供帮助,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受贿罪。例如,某官员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为亲友提供了一些咨询建议,但并未收受任何财物,也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这就不构成受贿罪。

  2. 正常的人情往来:在现实生活中,亲友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正常的人情往来,如节日送礼、生日祝福等。如果这些往来并未超出正常的社交范围,且并未与职务行为挂钩,那么就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这种往来明显超出了正常社交范围,且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受贿罪。

三、特殊情况下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为亲友谋取利益是否构成受贿罪,还需要考虑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亲友谋取的利益是合法的,且并未收受亲友的财物或超出正常社交范围的财物,那么一般不构成受贿罪。但是,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即使未收受财物,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滥用职权罪等。

总结与建议:

为亲友谋取利益是否构成受贿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利益,并收受了亲友的财物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了财物,那么就可能构成受贿罪。因此,建议国家工作人员在处理亲友事务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避免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困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