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禁渔期违法放地笼扣留做了笔录后船不要了还罚款吗-李文杰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合同纠纷

结论:即使放弃被扣留的船舶,仍可能面临罚款处罚。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行政处罚的独立性角度

在内河禁渔期违法放置地笼的行为,违反了渔业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罚款和扣留船舶是两种不同的行政处罚措施,它们具有相对独立性。

扣留船舶主要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灭失以及控制违法工具等目的。而罚款则是针对违法行为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根据违法情节的轻重,如放置地笼的数量、捕捞的渔获物价值、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等因素,依法给予经济上的制裁。

所以,即使你选择不要被扣留的船舶,行政机关依然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违法放置地笼的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从行政处罚的程序角度

行政机关在查处违法案件时,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调查取证、审查决定等环节。在完成笔录等调查工作后,行政机关会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这个过程中,船舶只是违法行为的工具之一,行政机关处罚的对象是实施违法行为的你。只要认定你存在违法放置地笼的行为,就会依法作出处罚,不会因为你不要船舶而免除罚款责任。

从实际案例角度

在以往的类似案例中,许多违法者在禁渔期实施非法捕捞行为后,试图通过放弃船舶来逃避罚款,但最终都被行政机关依法处以罚款。例如,某地渔政部门在禁渔期巡查时,发现一艘船舶在禁渔区内放置地笼,执法人员依法扣留了船舶并对船主做了笔录。船主随后表示不要船舶了,但渔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依然根据其违法情节,对其作出了数千元的罚款处罚。

建议:如果你对行政机关拟作出的罚款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依法申请听证或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