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十八年前犯的命案,现在是否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需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追诉时效以及是否存在追诉期限延长或中断的情形来综合判断。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命案,通常涉及的是故意杀人罪,其法定最高刑为死刑。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已经过了二十年,且没有特殊情况,那么根据追诉时效的规定,可能不再被追诉。
二、追诉期限的延长与中断
然而,追诉时效并非绝对,存在以下情形时,追诉期限可以延长或中断:
追诉期限的延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的中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具体案件分析
对于十八年前犯的命案,如果:
- 案件已经立案侦查或受理,且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那么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现在仍然可以被追诉。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相关机关未予立案的,同样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现在仍然可以被追诉。
- 犯罪嫌疑人在追诉期限内又犯新罪的,那么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现在仍然可能处于追诉期限内。
- 如果案件未立案、未受理,且没有上述延长或中断的情形,那么根据追诉时效的规定,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期限,不再被追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四、建议与行动
- 如果案件已经立案或受理,且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或正在逃避侦查、审判的,建议立即向相关机关报告,并配合调查。
- 如果案件未立案或受理,但被害人或其家属认为应当追诉的,可以向相关机关提出控告,并寻求法律援助。
-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或者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最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和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案件性质、情节、证据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