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调解书是否可以要求迟延履行利息-戴涛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合同纠纷

关于未履行调解书是否可以要求迟延履行利息的问题,结论前置如下:

  1. 若调解书中未对迟延履行进行特别约定或约定不足以弥补损失:在此情况下,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并补偿申请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所遭受的损失。

  2. 若调解书中已有特别约定且该约定已体现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如果调解书中已经就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如支付违约金,并且这种违约责任在性质上与迟延履行利息相似,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在承担了调解书确定的民事责任后,申请执行人通常不能再要求其承担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迟延履行责任,即不能再要求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这是为了避免对同一违约行为的重复惩罚。

详细分析:

  •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调解书,是要求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的法律基础。
  • 调解书中的特别约定:

    • 在民事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如果调解书中已经包含了这样的约定,并且该约定已经充分体现了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那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就不能再主张迟延履行利息。
  • 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足的情况:

    • 如果调解书中并未对迟延履行进行特别约定,或者虽然有所约定但约定的违约责任并不足以弥补因迟延履行给申请执行人造成的损失,那么申请执行人仍然有权要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迟延履行利息的计算方式:

    •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迟延履行期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若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实际操作建议:

  •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应仔细审查调解书的内容,特别是关于迟延履行的约定部分。如果调解书中存在相关约定,且该约定已充分体现了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那么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就不能再主张迟延履行利息。
  • 如果调解书中没有相关约定或约定不足以弥补损失,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法院主张迟延履行利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申请时,应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因迟延履行所遭受的损失,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数额。

举例说明:

假设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中约定乙应在2023年1月1日前支付甲10万元。但乙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甲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乙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如果调解书中未对迟延履行利息进行约定,那么甲有权要求乙支付从2023年1月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迟延履行利息。如果调解书中已约定乙需支付违约金作为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且该违约金已足够弥补甲的损失,那么甲可能不能再要求乙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