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赠与 如果致使一方经济困难怎么退回-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婚姻家庭

核心结论: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赠与,若因赠与行为致使一方经济困难,能否退回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赠与财产的性质、赠与合同是否附条件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等,以下是详细分析:

  1.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情况
    •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赠与,通常可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如果双方最终未能结婚,那么赠与所附的条件未成就,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 经济困难的影响:若因赠与行为致使赠与人经济困难,这进一步强化了赠与人要求返还的合理性。例如,赠与人为了给受赠人购买房产作为婚房,几乎倾尽所有积蓄,甚至负债累累,而最终双方未能结婚,此时赠与人要求返还房产或相应款项,法院在审理时,会充分考虑赠与人经济困难这一因素,倾向于支持赠与人的返还请求。
  2. 一般赠与情况(未明确附条件)
    • 法律规定:对于一般的赠与合同,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原则上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但是,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 经济困难与返还的关联:在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赠与中,即使赠与合同未明确附条件,若赠与人能证明因赠与行为导致自身经济困难,且这种经济困难已经严重影响到其正常生活,同时结合双方恋爱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如受赠人存在明显过错导致未能结婚等,法院也可能会酌情支持赠与人部分或全部的返还请求。例如,受赠人在恋爱期间存在脚踏多条船等不忠诚行为,导致双方分手未能结婚,赠与人因赠与大额财物而经济困难,此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这些因素,判决受赠人返还部分财物。
  3. 特殊财产类型的赠与
    • 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对于房产、车辆等价值较大的财产赠与,由于其涉及金额较大,对赠与人的经济状况影响显著。即使双方未明确约定以结婚为条件,在分手时,若赠与人因赠与该财产导致经济困难,法院在判决时也会更加谨慎地考虑赠与人的返还请求。通常会综合考虑赠与的目的、双方的经济状况、恋爱时间的长短、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
    • 小额财物赠与:对于一些小额的财物赠与,如日常的礼物、红包等,一般视为赠与人为了表达爱意和增进感情而进行的普通赠与行为,即使因赠与导致赠与人经济困难,通常也难以要求返还。因为这些小额赠与符合恋爱期间的正常消费和情感交流特点,不具有明显的以结婚为目的的特定性。

建议:如果遇到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赠与致使一方经济困难要求退回的情况,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尽量通过友好沟通达成返还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赠与财产的凭证、双方关于结婚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