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的妻子为被执行人的申请书,需明确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并按照法定格式撰写。以下为具体说明与模板参考:
核心前提与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若被告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被告妻子名下财产实际为夫妻共同财产且未分割,可申请追加其为被执行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申请书撰写要点
模板参考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原申请执行人):张三,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电话XXXXXXXX。
被执行人(原被告):李四,男,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拟追加被执行人:王五(李四妻子),女,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王五为(202X)XX执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李四所负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及利息。
**事实与理由**
1. 原执行案件情况:申请人张三与被执行人李四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X年X月X日经XX法院(202X)XX民初XX号判决,李四应偿还张三借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四未履行义务,申请人已申请强制执行(案号:(202X)XX执XX号),但未执行到位。
2. 债务性质:借款发生于202X年X月(李四与王五婚姻存续期间),且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XX公司(提供营业执照、银行流水等证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 财产共有关系:李四与王五名下共有房产一套(产权证号:XXXXX),登记于202X年X月,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条,特申请追加王五为被执行人。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三(签名)
202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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