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书怎么写-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行政纠纷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从文书结构、内容要点、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四个方面展开说明:

一、文书结构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需采用正式法律文书格式,包含以下部分:

  1. 标题:居中写明”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2. 申请人信息:写明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被申请人信息:同上(需追加的被执行人信息)
  4. 原执行案件信息:执行法院名称、案号、原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信息
  5. 申请事项:明确请求追加XX为被执行人
  6. 事实与理由:分点陈述追加依据及事实基础
  7. 证据清单:列明支持申请的证据材料
  8. 结尾: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及日期

二、核心内容要点

  1. 法定追加情形(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用):

    • 自然人死亡或法人终止,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主体
    • 执行中达成和解后未履行,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文书
    • 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无法清算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情形下的股东追加
    • 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的股东
    • 未经合法程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
    • 执行担保人财产
    • 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的情形
  2. 事实陈述要求:

    • 需证明原执行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且未执行完毕
    • 需证明被申请人与原被执行人存在法定关联关系(如股权关系、财产混同、担保关系等)
    • 需证明被申请人存在可执行财产(如银行账户、房产、股权等)
  3. 法律依据引用: 需明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条(根据具体情形选择条款)

三、法律依据示例

以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为例:

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注意事项

  1. 时效要求: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申请
  2. 证据要求:
    • 工商档案证明股东身份及出资情况
    • 审计报告或财务凭证证明未足额出资
    • 财产线索证明可执行性
  3. 程序要求:
    • 需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 法院将组织听证审查
    • 对裁定不服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4. 文书规范:
    • 使用A4纸单面打印
    • 签名需手写并按手印(自然人)
    • 附证据材料需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示例模板(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

原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XXX
被执行人:XXX公司
执行法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X)XX执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被申请人XXX为(202X)XX执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XX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1. 原执行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XXX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附执行裁定书)
2. 根据工商档案显示,被申请人XXX认缴出资XX万元,出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但至今未实缴(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
3. 申请人已通过律师调查令调取被执行人银行流水,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抽逃出资行为(附银行流水)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
1. 执行裁定书复印件
2. 工商档案查询件
3. 银行流水复印件
4. 律师调查令回执

建议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调整内容,如涉及复杂股权结构或跨境财产,需补充提供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材料。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的文书撰写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