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从文书结构、内容要点、法律依据及注意事项四个方面展开说明:
一、文书结构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需采用正式法律文书格式,包含以下部分:
二、核心内容要点
法定追加情形(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适用):
事实陈述要求:
法律依据引用: 需明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X条(根据具体情形选择条款)
三、法律依据示例
以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为例:
法律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四、注意事项
示例模板(追加未足额出资股东):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
原执行案件:
申请执行人:XXX
被执行人:XXX公司
执行法院:XX市XX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X)XX执XX号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被申请人XXX为(202X)XX执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未出资XX万元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事实与理由:
1. 原执行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XXX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附执行裁定书)
2. 根据工商档案显示,被申请人XXX认缴出资XX万元,出资期限为XXXX年XX月XX日,但至今未实缴(附验资报告/银行流水)
3. 申请人已通过律师调查令调取被执行人银行流水,证明被申请人存在抽逃出资行为(附银行流水)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附:证据清单
1. 执行裁定书复印件
2. 工商档案查询件
3. 银行流水复印件
4. 律师调查令回执
建议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调整内容,如涉及复杂股权结构或跨境财产,需补充提供境外证据公证认证材料。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的文书撰写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