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申请复议我方还能强制执行吗-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行政纠纷

结论:对方申请复议时,您方能否强制执行取决于复议的具体类型和执行阶段。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一、若对方申请的是行政复议(针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决定)

  1. 复议期间原则上不停止执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
    •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并决定停止的;
    •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举例:若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对方申请复议时,若复议机关未决定停止执行,您方仍可配合行政机关推进拆除程序。

  1. 您方的应对建议
    • 核实复议机关是否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可通过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查询);
    • 若未停止执行,可要求行政机关出具继续执行的书面依据,并保留相关证据。

二、若对方申请的是对法院执行行为的复议(针对司法强制执行)

  1. 复议期间执行行为是否中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后,法院裁定驳回的,对方可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除非法院认为需要停止。

举例:若法院查封了对方财产,对方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申请复议,此时查封措施通常继续有效,您方可申请法院推进拍卖程序。

  1. 您方的应对建议
    • 密切关注法院是否作出停止执行的裁定;
    • 若法院未停止执行,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确认执行进度;
    • 若对方以复议为由阻碍执行,可要求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明确执行效力。

三、若对方申请的是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之诉(案外人异议)

  1. 诉讼期间执行可能中止
    若对方作为案外人提出执行标的异议,法院裁定驳回后,对方可能提起“案外人异议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诉讼期间原则上中止执行,但涉及金钱债权的可例外。

举例:若您方申请执行对方名下房屋,案外人主张房屋归其所有并提起诉讼,法院可能暂停拍卖程序。

  1. 您方的应对建议
    • 要求法院明确是否中止执行,并索要书面裁定;
    • 若中止执行,可考虑提供担保要求继续执行(需法院准许);
    • 积极应诉,通过举证证明执行标的归属(如合同、付款记录等)。

四、通用建议

  1. 及时沟通执行法院
    无论对方申请何种复议,您方均应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联系,确认执行程序是否受影响,并要求法院出具书面说明。

  2. 保留执行依据
    妥善保管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财产查封/扣押清单等材料,以备复议或诉讼中使用。

  3. 警惕对方恶意拖延
    若对方频繁以复议、诉讼为由阻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或主张对方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总结:对方申请复议不必然导致执行中止,需根据复议类型和法律规定判断。建议您方密切关注执行进展,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确保权益及时实现。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