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小孩过了十八周岁复读还可以起诉要复读学费钱吗”,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并非绝对在子女年满18周岁时终止。特别是当子女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时,父母仍然有义务支付抚养费。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不仅涵盖了因疾病、残疾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还包括了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无独立生活来源的情形。
接下来,我们结合您提到的复读情况来具体分析。如果小孩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仍在复读高三,且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她仍然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范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之前有关于抚养费的约定(如支付至18周岁),但这一约定并不能对抗子女在特殊情况下的合理诉求。特别是当父亲或其他监护人无法独立负担复读期间的费用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仍然有义务提供必要的生活和教育支持。
以您提供的案例中的小玲为例,她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由于仍在复读高三且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法院最终判决其母亲需要支付复读期间的抚养费。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特殊保护,也是维护子女基本生存权和受教育权的重要保障。
然而,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如大学),情况就会有所不同。在这种情况下,子女通常被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范畴。因此,父母通常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父母不能自愿提供帮助,但这不是法律上的强制要求。
综上所述,如果小孩已经年满18周岁但仍在复读高三且没有独立的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那么他/她仍然有权要求父母支付复读期间的抚养费。如果父母拒绝支付,子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且正在接受高等教育,那么父母通常没有法定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