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中被上诉人怎样发表最后意见-周志玲律师|法行宝
2026-06-30 行政纠纷

在二审中,被上诉人发表最后意见时,应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一审判决的合理性进行阐述,重点回应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和理由,同时表明对一审判决的支持态度或提出必要的修正建议。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

  1. 针对上诉请求的回应
    首先需明确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如撤销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并逐一分析其合理性。例如,若上诉人主张一审认定事实错误,被上诉人可结合证据链(如合同、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说明一审认定的事实有充分依据;若上诉人主张法律适用错误,被上诉人需引用具体法条(如《民法典》第XXX条)或司法解释,论证一审适用法律正确。

  2. 对一审判决的维护或补充
    若一审判决结果无误,被上诉人应强调一审法院对事实的查明全面、法律适用准确,并说明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例如:“一审法院通过庭审调查、证据质证等程序,已充分查明案件事实,上诉人提出的‘新证据’实为逾期提交且与案件无关,不应采纳。”
    若一审判决存在细微瑕疵(如赔偿金额计算误差),被上诉人可在支持判决主旨的前提下,委婉提出修正建议,但需避免过度否定一审权威性。

  3. 情感与逻辑并重的表达
    最后意见是庭审的总结环节,语言需简洁有力且具有说服力。可先以“综上所述”开头,总结核心观点(如“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再结合案件背景适当表达立场(如“本案纠纷因上诉人违约引发,被上诉人已充分举证,望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维护交易秩序”)。

注意事项:

  • 避免重复一审或二审中已充分辩论的内容,聚焦核心争议点;
  • 引用法律条文或案例时需准确,避免模糊表述(如“大概”“可能”);
  • 保持冷静客观,避免情绪化用语(如“上诉人纯属无理取闹”),以专业态度增强说服力。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随时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实务经验为你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