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上保险吗-吴育林律师|法行宝
2026-06-29 劳动纠纷

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试用期员工,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首先,我们来看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并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条款清晰地指出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定义务。

进一步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也明确指出,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这意味着试用期并非独立于劳动关系之外的特殊时期,而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因此,从用工之日起,即员工入职之日起,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所有法定项目,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拒绝为员工缴纳这些保险是违法的,这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社保经办机构反映情况,这些部门将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补缴社保费用。

此外,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导致劳动者遭受损失,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这些法律手段为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

综上所述,公司在试用期必须给员工上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用人单位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建议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在试用期内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