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是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确定的,旨在通过记分制度约束驾驶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以下是详细的记分分值及对应违法行为的说明:
一、一次记12分的情形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包括饮酒后驾驶普通机动车和营运机动车,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 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此类行为不仅逃避了事故责任,还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这些行为破坏了交通管理的正常秩序,必须受到严厉处罚。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超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超速行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这些行为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此类行为破坏了交通执法的公正性,必须受到严厉打击。
二、一次记9分的情形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虽然不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但超速幅度较大,仍需严厉处罚。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违法停车会严重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这些行为逃避了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不符合自己准驾车型的机动车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校车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的驾驶员驾驶。
-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疲劳驾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虽然超速幅度较小,但仍需受到处罚。
三、一次记6分的情形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超载行为虽未达到最严重程度,但仍需受到处罚。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超速行为虽较轻微,但仍存在安全隐患。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同样属于超速行为,需受到相应处罚。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超载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和制动性能,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此类行为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超限运输会对道路设施和其他车辆造成损害。
- 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未经批准进入限制通行区域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
-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闯红灯等行为严重破坏交通秩序。
-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在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
- 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此类行为逃避了事故责任,需受到处罚。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违法占用会影响应急救援工作。
四、一次记3分的情形
-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超载行为虽未达到更严重程度,但仍需受到处罚。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超速行为虽较轻微,但仍存在安全隐患。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会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这些行为都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此类行为会扰乱交通秩序。
-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分心驾驶会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校车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必须给予优先通行权。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超载和违规载客都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
- 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会逃避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
-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此类行为会给其他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未定期检验的车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 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校车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必须确保车况良好。
-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疲劳驾驶是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低速行驶会影响道路的通行效率。
五、一次记1分的情形
-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超速行为虽较轻微,但仍需受到提醒和处罚。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这些行为都会给其他车辆带来安全隐患。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视线和判断。
-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会破坏交通秩序。
-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超载货物会影响车辆的操控性和稳定性。
- 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虽然超载幅度较小,但仍需受到处罚。
-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定期检验的车辆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擅自改变车辆结构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
-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不系安全带会增加驾驶员在事故中的伤亡风险。
-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戴安全头盔会增加摩托车驾驶员在事故中的头部受伤风险。
作为苏学洲律师,我提醒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制度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行车安全而设立的。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如果您有任何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或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