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调动 没有解聘合同 补这项材料的说明要怎么写-王琳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合同纠纷

关于事业单位调动时未解聘合同而需补材料的说明,可按以下要点撰写,确保内容完整、逻辑清晰且符合法律规范:

一、说明的核心目的

需明确补交材料的目的是解释“未解聘原合同”的原因,并说明该情况不影响调动的合法性及后续手续办理。同时,需体现对原单位与新单位劳动关系的衔接处理方案。

二、说明的必备内容(模板参考)

标题:关于未解聘原合同的情况说明
主送单位:新单位人事部门(或具体对接部门)
正文:

  1. 个人基本信息

    • 姓名、身份证号、原单位名称、原岗位、原合同期限(起止日期)。
    • 新单位名称、拟调入岗位。
  2. 未解聘原合同的原因

    • 客观原因:如原单位因机构改革、流程延迟等客观因素未及时办理解聘手续(需附原单位书面说明或相关文件)。
    • 主观原因:如个人已提交解聘申请,但原单位未完成审批(需附申请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
    • 特殊情形:如原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调动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9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岗,单位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但因考核流程未完成导致未解聘(需附考核文件)。
  3. 对劳动关系衔接的处理方案

    • 明确表态:“本人承诺在调动手续完成后,立即配合原单位办理解聘手续,并确保新单位劳动关系与原单位无重叠”。
    • 若涉及经济补偿:说明是否已与原单位协商一致(如“原单位同意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4. 法律合规性声明

    • 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4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原合同继续有效”),说明调动属于合法情形,未解聘不影响新劳动关系建立。
    • 若原单位拒绝解聘:可补充“已通过劳动仲裁/诉讼途径解决,并提供受理通知书或判决书”(如有)。

落款:申请人签名、日期、联系方式。
附件:原合同复印件、调动通知、原单位沟通记录等。

三、注意事项

  1. 真实性:所有陈述需有证据支持,避免虚假陈述导致法律风险。
  2. 程序合规:若原单位未解聘,需确保新单位已同意“先调动后解聘”的特殊流程(需新单位书面确认)。
  3. 风险防范:若原单位可能主张违约责任,需在说明中明确“调动已获原单位口头同意”或“原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需附证据)。

示例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因原单位机构改革,解聘流程暂缓,但本人已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XX条完成工作交接,且新单位已出具《调动接收函》,明确同意在原合同未解聘情况下办理入职。本人承诺于202X年X月X日前完成原合同解聘手续,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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