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两个月不交社保合法吗-陈昊业律师|法行宝
2026-06-28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试用期两个月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规定具有法律强制性,意味着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换句话说,即使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也不能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费。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一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同样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未为您缴纳社保费,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相关费用。因此,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依法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用。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试用期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