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钱存在一方名下如果一方有失另一方要怎么取出-李宝建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婚姻家庭

结论:父母的钱存在一方名下,若一方出现失去行为能力或去世等“有失”情况,另一方能否取出以及如何取出,需分情况讨论,主要有以下两种常见情形。

  1. 一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
    • 若存款账户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作为配偶,首先需要向法院申请宣告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成为监护人后,就可以以监护人的身份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从该存款账户中支取相应款项。不过,支取的款项必须用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医疗等必要支出,不能随意挪作他用。例如,被监护人需要支付医疗费用、购买生活用品等,监护人可以凭借相关证明材料从账户中取钱。
    • 若存款账户为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一般无权直接取出。但如果这笔钱是为了维持失去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正常生活、治疗疾病等必要用途,且经过法定程序,比如经过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监护人也可以支取部分款项用于上述必要事项。不过,这种操作在实践中相对复杂,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和程序。
  2. 一方去世
    • 有有效遗嘱的情况:如果去世一方留有有效遗嘱,明确表示该存款由另一方继承,那么另一方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继承权公证时,需要提供去世一方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嘱等材料。公证机构审查确认后,会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另一方凭借公证书、身份证、存折等相关材料,就可以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手续。
    • 没有遗嘱的情况: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此时,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需要共同协商确定存款的分配方案。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共同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由取得存款继承权的继承人凭公证书等材料到银行支取存款。如果协商不成,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对存款的继承问题进行判决。法院判决后,另一方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等材料到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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