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己去死10年了 没有走法定继承 父亲现在要办公证遗嘱 可以把母亲的份额写-王晴律师|法行宝
2026-06-26 婚姻家庭

结论:父亲不能通过公证遗嘱直接处分母亲遗产中属于她的份额,但可以处分自己名下财产及继承母亲遗产后获得的个人财产份额。

具体分析如下:

  1. 母亲遗产的继承问题
    母亲去世10年未进行法定继承,其遗产(如房产、存款等)仍处于共有状态,需先通过继承程序明确归属。根据《民法典》第1123条,继承开始后未处理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此,母亲遗产中属于她的份额,需由父亲、子女及其他继承人共同分割,父亲无权单独处分。

  2. 父亲遗嘱的效力范围
    父亲可通过公证遗嘱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如个人存款、婚前财产等),以及继承母亲遗产后获得的个人份额。例如:

    • 若母亲遗产分割后,父亲继承了30%的房产份额,他可在遗嘱中指定该30%由特定子女继承;
    • 但若遗嘱试图直接处分母亲遗产中未分割的份额(如“将母亲名下的房产留给某子女”),则因超出父亲个人财产范围而无效。
  3. 实务建议

    • 步骤一:先完成母亲遗产的继承分割
      需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或通过诉讼明确母亲遗产的分配方案,办理继承权公证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将母亲份额过户至继承人名下。
    • 步骤二:父亲再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分割完成后,父亲可就自己名下的财产(包括继承自母亲的部分)立公证遗嘱,确保遗嘱内容合法有效。

注意事项:

  • 若母亲遗产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如婚后购买的房产),需先析产:即50%归父亲所有,剩余50%作为母亲遗产分割。
  • 若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无法联系,需通过公告程序保障其权利,避免遗嘱因程序瑕疵被撤销。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继承程序细节、遗嘱公证材料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