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理行协议书部分破产有效吗-刘星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公司事务

公司理行协议书(这里我理解为可能是公司经营相关协议书,比如合作协议、经营协议等,为便于说明以下均以经营协议书代称)部分条款在破产情形下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讨论:

  1. 协议书内容本身合法有效且不违反破产法相关规定

    • 如果经营协议书中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没有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那么即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这些条款仍然是有效的。例如,协议书中约定的双方合作方式、利润分配方式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在破产时依然要按照协议约定来处理相关事务,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为公司破产而自动失效。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在破产程序中,对于合法有效的合同,管理人一般应继续履行,除非存在法定解除事由。
  2. 协议书存在可撤销或无效情形

    • 可撤销情形:如果公司在签订经营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导致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协议,那么在破产程序中,管理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例如,公司在濒临破产时,为了转移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与他人签订经营协议书,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就可以申请撤销该协议,撤销后该协议自始无效。
    • 无效情形:如果经营协议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协议自始无效。比如,协议书中约定公司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这种协议无论公司是否破产,都是无效的。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无效的协议,管理人不需要履行,相关财产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置。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3. 协议书涉及破产企业特定财产处置且未经法定程序

    • 如果经营协议书涉及对公司特定财产的处置,比如转让公司的核心资产等,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这些财产属于破产财产,其处置需要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需要经过债权人会议的表决通过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定。如果协议书中的财产处置条款没有经过法定程序,那么该条款可能无效。例如,公司在破产前与他人签订协议,将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低价转让给对方,但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可以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收回相关财产纳入破产财产进行分配。

给你的建议:如果公司面临破产情况,且存在经营协议书相关问题,建议及时梳理协议书内容,评估各条款的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破产法规定。同时,要积极与管理人沟通,说明协议书相关情况,以便正确处理协议书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有其他相关方对协议书效力提出异议,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如果你在处理公司破产相关事务中,对经营协议书效力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遇到其他具体的法律问题,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