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配合调查如何处罚-张利萍律师|法行宝
2026-06-25 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若不配合调查,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具体来说,根据不同情况,处罚措施如下:

  1. 行政处罚:

    • 警告与罚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若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阻碍卫生主管部门调查,将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若逾期不改正,将面临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将给予警告,并可能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责令停业整顿: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除了上述罚款外,卫生主管部门还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执业许可证,以示惩戒。
  2. 刑事责任:

    • 妨害公务罪: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调查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将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此类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其他相关犯罪:若医疗机构的不配合行为还涉及其他犯罪,如故意销毁、隐匿病历资料等,将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建议与提醒:

  •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主管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以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 若医疗机构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在日常运营中,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法律意识培训,避免因不配合调查等违法行为而遭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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