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为取得监护人的父母同意,父母监护私自带走算怎么违法”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均享有平等的监护权。这一权利是基于婚姻家庭关系而产生的身份权利,涵盖了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各个方面。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当父母双方因各种原因(如分居、离婚等)而处于分离状态时,任何一方都不应擅自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另一方的监护权,也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未成年子女需要在一个稳定、和谐的环境中成长,频繁的抢夺、藏匿行为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田先生在分居期间擅自将小田带至河北老家抚养,这一行为就构成了对刘女士监护权的侵害。刘女士作为小田的母亲,同样享有对小田的监护权,包括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田先生的行为不仅剥夺了刘女士的这些权利,也对小田的成长环境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擅自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案例中所示,刘女士以田先生侵犯其监护权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田先生将小田送交刘女士,暂由刘女士直接抚养,并明确了田先生的探望权。
此外,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也对双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行为予以了批评,并向双方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旨在引导双方正确、理性地处理家庭矛盾,共同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环境。
综上所述,父母双方在监护未成年子女时,应尊重对方的监护权,不得擅自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任何违反这一原则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另一方监护权的侵害,并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取得监护人的父母同意之前,任何一方都不应私自带走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