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几次可以终止调解-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行政纠纷

人民调解并没有严格规定必须经过几次才能终止调解,调解的终止主要取决于是否达成调解协议或是否存在法定终止情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调解终止的法定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民间纠纷时,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调解:

  1. 当事人拒绝继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接受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及时终止调解。

  2. 当事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通常意味着他们更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此时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终止调解。

  3. 当事人自行和解:在调解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认可并终止调解。

  4. 超过调解期限: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的具体期限,但如果调解过程过长,且双方当事人无法就调解期限达成一致,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认为继续调解已无实际意义,也可以决定终止调解。不过,这一点更多依赖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自由裁量权,并非法定终止情形中的明确规定。

  5. 其他法定终止情形:如当事人死亡、解散、破产等,导致调解无法继续进行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应当终止调解。

二、调解次数与终止调解的关系

人民调解并没有规定必须经过几次才能终止调解。调解的次数取决于纠纷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意愿以及调解的进展情况。有些简单的纠纷可能一次调解就能解决,而有些复杂的纠纷可能需要多次调解。但无论调解多少次,只要出现上述法定终止情形之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应当及时终止调解。

三、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1. 保持沟通:在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意愿和需求,以便在出现终止调解的情形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

  2. 记录调解过程:为了保障调解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详细记录调解过程,包括调解的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调解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意见等。这样在终止调解时,可以有据可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 告知当事人权利:在终止调解时,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告知当事人他们仍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如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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