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开庭 随行人员用写委托书吗 怎么写-冉兵律师|法行宝
2026-06-24 行政纠纷

随行人员是否需要写委托书取决于其身份和参与庭审的目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随行人员仅为陪同(如家属、朋友)
    若随行人员仅作为情感支持或陪同,不参与庭审发言、举证、质证等诉讼行为,则无需签署委托书。此时其身份为“旁听人员”,只需遵守法庭纪律(如关闭手机、不随意走动等)即可。

  2. 随行人员需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如代理人)
    若随行人员需代为发言、提交证据、签署文件等,则必须签署委托书,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 委托书内容:需明确写明代理人姓名、代理权限(如一般代理或特别授权)、委托事项、委托期限,并由委托人(即当事人本人)签字或盖章。
    • 提交时间:需在开庭前或开庭时向法庭提交委托书原件,否则代理人可能无法行使权利。
    • 特别授权:若代理人需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进行和解、调解等,委托书中必须明确写明“特别授权”,否则代理人无权行使这些权利。

委托书模板(供参考)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________(案件名称/案号)一案,委托________(受托人姓名)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  
1. 一般代理(包括代为提交证据、参加庭审、陈述事实等);  
2. 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二审/执行程序终结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注意事项

  • 若随行人员是律师,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和律师事务所公函;
  • 委托书需真实、自愿签署,不得伪造或胁迫;
  • 若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件的委托书撰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