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陪同人委托书需包含以下核心要素,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以确保法律效力:
标题与称谓
标题应明确为“授权委托书”,首行顶格写明受托法院全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另起一行空两格写“现委托下列人员作为我方(原告/被告/上诉人等)的开庭陪同人”。
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事项与权限
委托期限
需明确委托起止时间,通常与庭审日期一致。
示例: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本次庭审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与日期
委托人需亲笔签名并按手印,注明签署日期。
示例:
“委托人(签名/手印):张三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附:模板参考
授权委托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现委托下列人员作为我方(原告/被告)的开庭陪同人:
委托人: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8XXXXXXXX。
受托人:李四,女,1985年5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住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139XXXXXXXX。
委托权限:受托人有权陪同委托人参加本案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法院第X法庭的庭审,协助提交证据材料、接收法律文书,并记录庭审过程(录音/录像需经法院许可)。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本次庭审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手印):张三
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调整权限范围,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