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时被告的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
一、委托书的基本构成
标题:明确标注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
委托事项:
委托期限:
委托人签名与日期:
二、委托书示例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被告):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职业:XXX,工作单位:XXX,住所:XXX,联系方式:XXX。
受托人: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职业:律师,工作单位:XXX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XXX,住所:XXX,联系方式:XXX。
现委托XXX在我与XXX(原告姓名)因XXX(案由)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代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终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真实性:委托书上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内容。
自愿性:委托书的签署必须是委托人自愿的行为,不得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
合法性:委托事项及代理权限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及时提交:委托书应在开庭前提交给法院,以便法院确认受托人的代理资格。
变更与撤销: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委托,但应及时通知法院及受托人。
若你在书写委托书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作为专业律师,我将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