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强制执行后双方协商分批付款,但到期未付,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
申请恢复强制执行
在协商分批付款时,通常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而非“终结执行”。当中止执行的事由(即协商付款)因对方违约而消失时,您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此时,法院将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继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或拍卖等措施,以强制其履行付款义务。
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协商分批付款的协议,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若对方到期未付,即构成违约。您可以依据协议中的违约条款,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若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您仍可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张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措施
若对方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如限制其高消费行为(乘坐飞机、高铁等)、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此外,若被执行人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您还可以申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这将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考虑提起刑事自诉(针对特定情形)
若被执行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且情节严重,您还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法院对被执行人进行刑事审判。
行动建议: